常見問題
由於主計總處考慮某些家戶內可能有高齡或是身心障礙等較具個人隱私的特徵值,且村里若戶數較少,擔心會明顯指向為哪一戶,為了保護受訪者的隱私及降低資料的可識別性,所以採用村里代號清為零的方式提供資料。所以SRDA的釋出資料無法直接識別受訪者是否為同一家戶,可利用一些變項做為條件判斷,例如:以67年為例,可利用家戶編號(1-14)、輔以no、ID2、A1-A5的方式判斷
利用SRDA釋出的人力資源和婦女婚育資料串連是有困難的,說明如下
1.人力資源年資料
確認目前SRDA的人力資源調查資料為2014年主計總處重整後資料,由主計總處將鄉鎮市區代號重編、村里清為零,並溯及1978年起,歷年資料皆按此原則處理後對外提供使用。因此,樣本編號會有重覆的情形(同一鄉鎮市區、相同戶號、家戶人口數,但屬於不同村里)。加上無月份的資訊,即使輔以其他資訊(如年齡、性別、教育程度等),很難百分之百斷定哪些為同一家戶的資料。
主計總處不提供月份別資訊的原因,主要是考量按月的樣本代表性不足,其每半年才會發布一次縣市別的失業率,若是公開資料中放入月份資訊,擔心使用者誤用以計算縣市別按月的失業率。
2.婦女婚育資料
2013年婦女婚育調查,為主計總處將鄉鎮市區及村里代號處理過後(處理方式與人力資源相同)提供的資料,無法與人力資源串連的原因如同上面所述;雖然2010年(含)之前的資料,其鄉鎮市區及村里代號是由SRDA重編,不會有樣本編號重覆的情形,但由於人力資源資料已經全部經主計總處處理過,兩邊重編的方式不一樣,仍無法串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