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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 釋出消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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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4-01-03 |
訊息主題: | 「巨量資料應用之隱私保護:以電信產業服務及創新應用為例」資料開放 |
計畫主持人:劉幼琍教授 巨量資料能幫助業界及政府分析其所擁有的資料,轉化為商業生產力及決策的參考。巨量資料的分析工具中有科技或軟體可以去識別化及再識別化。去識別化可以幫助保護消費者的個資及隱私,再識別化可把已經去識別化的資料再重新解讀。不過巨量資料分析與應用會對消費者的隱私帶來極大衝擊。政府如果規範太嚴會對業者的創新服務帶來障礙。所以如何平衡巨量資料分析應用與消費者隱私保護非常重要。 本研究主要聚焦在電信產業的巨量資料應用與隱私保護,擬以二年進行。第一年先分析電信業者如何運用巨量資料提供創新服務,並且從巨量資料及網路問卷調查瞭解消費者對台灣電信業者在個人隱私保護的看法,再探討電信服務契約中對使用個人資料的隱私條款主要內容,以及瞭解業者在分析與應用巨量資料時所面臨之法規困境。第二年擬分析美國、歐盟、英國與日本之電信產業對巨量資料分析應用之隱私政策與法規,並為我國未來相關之政策法規提出建言。 本研究第一年的研究結果,國外業者均積極蒐集整合顧客資料,改善客戶服務流程,提供客製化服務。台灣五家電信業者亦逐漸將巨量資料納入於企業經營當中,例如解決客戶問題及滿足其需求,進行客戶主動關懷。中華電信以巨量資料作基地台精準建設,台灣之星則是目標達成精準購置新基地台,改善通訊網絡品質;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由於旗下擁有多元服務,積極分析各類產品使用情形,作為識別客戶洞察以提升營收。中華電信並銷售人潮、輿情以及建模等資料給企業客戶,同時提供給政府管理單位作為關鍵決策資訊。台灣大哥大則是以「智慧零售」解決方案和行動廣告服務協助企業客戶進行產品推廣行銷,遠傳電信與地方政府合作,針對大型展覽參觀人流分析,調整活動資源規劃安排。 開放項目計有:資料使用說明、問卷、資料檔(SPSS、EXCEL)及報告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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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0656 巨量資料應用之隱私保護:以電信產業服務及創新應用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