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年1月10日
最後更新:2025年1月7日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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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24)底,立法院針對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進行投票,7位被提名人全數遭到否決,扣除任期屆滿的大法官後,現任僅剩8位,面臨人數不足的挑戰。司法院大法官承擔重要的憲政職責,包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令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須超出黨派以外,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
根據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TaDELS)的調查,台灣民眾對於「司法院大法官」主要工作的認知卻出現誤解。調查結果顯示,原有高達8成以上的民眾,了解大法官的主要工作為「解釋憲法」,但TaDELS「臺灣法律與社會變遷調查第6期」(2023)的調查顯示,這一比例降低至52.83%。反而有越來越多民眾認為大法官的工作為「制定憲法」或「審判民刑事案件」,但事實上,大法官並不參與各級法院的案件審判,且選擇不知道的民眾也從3.9%上升至13.93%。
不過同期調查也指出,民眾對大法官解釋憲法及憲法法庭判決的重要性仍有高度共識,超過9成的民眾認為應該遵守,其中表示「當然應該」的比例達61.34%。
大法官的獨立性與專業性對憲政體制至關重要,民眾對大法官核心工作的認知偏差,可能削弱對司法體系的信任,影響解釋憲法或審理重大案件時的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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