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5年7月7日
最後更新:2025年6月5日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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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主持人:杜榮瑞
計畫執行單位:國立臺灣大學會計學系暨研究所
計畫補助單位:科技部
計畫執行期間:2018.08.01-2019.12.31
調查執行期間:2018.08.01-2019.12.31
本研究探討揭露關鍵查核事項(KAM)是否影響投資人對會計師疏失與法律責任的評估。本研究另外也藉由比較兩個理論(投資人情緒理論,可歸責控制理論)的敘述效度,調節過去研究的不一致發現。本研究採2x2+1的參與者間設計,以EMBA學生代表非專業投資人,參與本研究,在閱讀一個案例的資訊後,由參與者評估會計師在此案例中的疏失程度,應負的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結果顯示,當會計師所揭露的KAM(存貨評價)與事後被發現的資產(存貨)高估有關時,相對於以往的審計報告(不揭露KAM),審計報告揭露KAM可以降低投資人對會計師疏失程度與法律責任所作的評估,也發現KAM的特定性(制式KAM vs.特定KAM)與因應查核程序的揭露(揭露vs.不揭露)對投資人的會計師疏失與責任評估均無顯著的主要效果。上述結果與投資人情緒理論之預測一致。除此之外,本研究發現上述二個變數的交互作用顯著,指出若會計師僅依制式KAM揭露的話,必須一併揭露因應之查核程序方能降低投資人所評估的會計師疏失與責任。
開放項目計有:資料使用說明、問卷、CSV資料檔、SPSS資料檔、過錄編碼簿及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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