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類  別:
釋出消息
發佈日期:
2004-08-01
訊息主題:
『羈押被告脫逃意圖與行為之研究』資料開放
計畫主持人:楊士隆 計畫執行單位: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 經費補助單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近年來發生在國內的數件被告脫逃事件,引發了大眾對獄政管理的疑慮,更在社會上投下了不安的因子,而被告倘逃脫,不僅無法揭開犯罪真相,司法正義亦無法維繫,因此,脫逃事件亟待深入探討其成因與相關因素,並擬定妥適對策因應。 本研究採用調查研究法分析有脫逃意圖者的相關因素,以了解被告脫逃的意圖,並援用個案研究法分析脫逃個案脫逃行為的原因與歷程。本研究採隨機抽樣方式,總計完成有效問卷692 份。在個案研究上,則針對花蓮看守所八十九年八月廿一日所發生集體脫逃未遂事件進行個案研究,分別訪談脫逃人員三名以揭開脫逃事故之成因。 本研究在探討羈押被告脫逃意圖方面,研究發現:羈押被告的脫逃意圖不因個人基本特性(年齡、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婚姻狀況、與家人聯繫情形、初犯年齡、犯次、違規次數、犯罪類型、性別、固定居住所)上的不同而呈現差異;家庭互動、重大事件、犯罪事件、戒護管理、機會、被害、拘禁壓力、服刑經驗與羈押被告的脫逃意圖則呈現正相關。而性別、固定居住所、與脫逃意圖有負相關;亦即男性、無固定居住所者,愈有脫逃意圖。外在變項方面戒護管理、被害、拘禁壓力與監獄暴行有正面的效果。換言之戒護管理愈不良、拘禁壓力愈大、羈押期間被害情形愈嚴重,愈會有脫逃的意圖;而固定居住所對於脫逃意圖具有負面效果。羈押被告脫逃意圖的路徑分析顯示,各變項對脫逃意圖的直接影響力,計有戒護管理、被害、拘禁壓力、固定住居所等變項,以被害的效果最強;但在中介變項機會則未達到顯著水準,但對機會具有解釋力者計有戒護管理、被害、與家人聯繫情形、教化等,可見在本研究模式中只有直接效果,並未有透過中介變項產生間接效果。 此外,本研究分別對三位受訪者進行訪談,研究結果發現,在受訪者的犯罪歷程中,致使受訪者犯罪的影響因素為不愉快之家庭因素,學校因素皆是在國中階段表現不佳,而日益沈淪,其自我的評價為負面。受訪者的生活型態上無正常的休閒活動,生活作息日夜顛倒,個案們有好逸惡勞的傾向,甚而從事非法的行業,以維持開銷。前科紀錄上,三位個案在少年時期即有犯罪紀錄,成年後繼續犯下槍砲、盜匪等罪。受訪者入所後,脫逃過程可分為蘊釀期、謀議期、行動期三階段。本研究發現受訪者具有「衝動性」、「未思索後果」、「宿命」等特質,三位受訪者脫逃的原因雖各不相同,可分為「找被害人理論」、「主管刻意找麻煩,待不下去」及「判決不公」等三項,即是調查研究中的「犯罪事件」及「拘禁壓力」二變項,由此可知拘禁環境因素,不論是戒護管理、拘禁壓力、被害情形等,可說是對於影響收容人脫逃意圖與行為的重要原因。 本研究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以減少脫逃事故:篩選脫逃高危險群,建立預防機制;加強安全檢查工作,杜絕違禁物品;落實戒護走動管理,強化舍房勤務; 建立特殊動態報告,力行勤務交接;健全合理生活管教,加強雙向溝通;重視接見書信訊息,洞悉情緒變化; 慎重處理配房配業,杜絕凌弱欺新;暢通違規申訴管道,樹立管教威信;改善硬體建築設施,加強警戒系統; 提昇教化輔導功能,善用社會資源;加強辦理應變演習,建立危機意識;結合理論學術研究,建構預警機制等,以預防監所脫逃行為之再次發生。 釋出項目計有:問卷檔、原始數據資料檔、SPSS資料檔、過錄編碼簿、次數分配表、與研究報告書。

追蹤清單
下載(0)
申請(0)
遠距(0)